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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師事務所_請交通事故律師需要考慮的問題有什么
本文主要為您提供請交通事故律師需要考慮的問題有哪些呢,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應當收取的報酬。
遇到交通問題時很多人想到通過訴訟的方式來介紹,卻又擔心訴訟費,律師費,本文注重介紹交通事故律師費怎么算?
李某為其所有的車輛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等險種,后該投保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了交通事故,并由事故受害人提起了訴訟,但是沒有將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為此打官司李某聘請律師花費5000元。現李某在履行了法院判決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要求承擔訴訟費、律師費。但保險公司卻答復保險合同已有約定,保險公司不承擔訴訟費、律師費。請問律師,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承擔?
依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非在保險合同中進行了免責約定。但保險合同中免責約定條款,保險公司須在簽訂合同時,應作出顯著的提示并進行明確說明,確保投保人已閱讀和理解,否則該免責條款不產生效力。故本案中,保險公司單憑事后拿出保險合同說自己免責來進行抗辯,其理由不充分。
依據《保險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據此分析,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非在保險合同中進行了免責約定。而實踐中,保險公司往往在格式條款中約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七) 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該條款屬于格式條款,實質上是免責條款。依據《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在訂立合同時應當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律師費是協商確定的。不同類型的案件、同一類型不同標的、不同難度、不同地域、不同律師都可能產生不同的價格。問律師代理費的事只能是直接同要聘請的律師協商才能確定。不是法定價格。
交通事故律師收費
1、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收費
收費標準為1500~2000元,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次數一般以2次為限。
2、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
律師代理原告方:收費標準為訴訟標的(指要求被告賠償的金額)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律師代理被告方:收費標準為訴訟標的(指原告要求賠償的金額)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注:
a、如果當事人經濟困難,律師可以低于上述標準收費;情況特殊的,雙方可以協商;
b、交通事故受害方律師費支出,按相關法律規定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擔;
c、聘請律師需要雙方簽定有律師事務所蓋章的《聘請律師合同》、《委托書》,并出具律師事務所蓋章的收費發票。
黃福佑律師點評:
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律師費不同于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委托事物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
也不同于訴訟費,律師服務費是基于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用;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提醒: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交通事故律師事務所_請交通事故律師需要考慮的問題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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